『運用通訊軟體會殺人嗎?』這個勞動議題值得探討
就像任何家裡離不開水電一樣,現在的員工、企業也一定離不開網際網路的!企業必須未雨綢繆,如何妥善引進或加強網上溝通、網路管理勢在必行!首先先規劃辦公室的「公務用」通訊軟體,一般是可以安裝在桌上型電腦,當然智慧型手機也可以同步處理的最好,例如:Google Chat。另外還要考慮國際化(兩岸化)工作型態的操作情況,例如:在中國大陸就要使用微信,才能與當地同事交流。
接著最好能另外選一個通訊軟體做為「非工作休閒」用,因為如果能做好區隔,才能避免被認為是在「下工作指令」。例如:LINE。然後把公司自己所帶領的部門,以個別部門為單位成立兩個「工作」、「非工作」用的兩個群體。如果有專案在進行,也可以單獨成立一個群體。
注意,一定要公私分明,避免干擾對方的公領域,不涉及加班認定,這樣才能運用好通訊軟體工具。
加班不是罪惡
面對這種新形態的「隱藏性加班」,主管機關勞動部表示,員工如果在約定的工作時間外接到工作訊息,「其實並沒有勞動的義務」;僱主在下班後透過通訊軟體繼續交辦指揮工作,必須受到《勞基法》規範,僱主除了必須負擔加班費外,且加班工時「也有上限」。
傳統上會有種觀念認為:「不加班」,是代表「不進步或不追求競爭」。其實在勞動基準法中,也允許企業為因應行業特性或突發狀況出現,而可以要求員工加班,當然事後要給予休息時間或補償,相信大多數上班族都可以接受。
我認為在勞資和諧的前提下,主管人員對員工「下班後的自由時間」,應該給予尊重。首先要分清楚:事情大小、輕重緩急,如果不是非常緊急,盡量不要打擾,也先致上歉意,再要求協助。除非在工作流程中,就有規定員工要即時反應狀況(例如:每月打烊後,向總經理回報業績)。
避免過勞死
其實在實務上,行業、工作職位就代表有「過勞」的風險,例如:廣告公關業、醫療服務業或醫生、業務銷售、研發工程師等,都是所謂「高危險群」的對象。尤其當科技設備(例如:手機)、通訊軟體讓員工在上班與下班間的界線模糊難分。我認為人力資源管理者、部門主管,必須注意自己公司的「風險職位」員工,先列出清單,接著進行專項體檢,也加入新頒佈的職業安全衛生法「健康管理」計劃的對象做長期觀察。
目前台灣官方都有對「過勞」的狀況認定,管理者只要注意不要超過上限,關心個別員工的身心狀態,應該會避免過勞死。